为加强我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院优良学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成为具有较强的知识获取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围绕“学习好、能力强、愿奉献、有贡献”的评选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项目
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生(非新入校生)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有道德: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热爱学院;认同学院文化,能践行“明理厚德、笃学诚行”的校训并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认可。
2.有文化:热爱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科技文化;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补考和重修情况;上一学年度加权平均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列班级前10%或年级前20%。
3.有担当: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或义工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能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或积极主动代表班级、系部及学院参加各类竞赛并取得一定成绩的。
4.有纪律: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知行统一,恪守规范,无拖欠学费等不诚信行为,本学年度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或者不在处分期内。
(二)优先条件
1.学习好: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等级奖学金的。
2.有贡献:代表班级或学院参加活动并取得省(市)级或国家级奖励。
3.愿奉献:长期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志愿服务,得到志愿服务组织单位和受服务单位广泛好评,并取得良好社会影响。
5.勤实践:参加专业企业实习并取得一定收获;或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四、评选程序
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系级评选和审查公示后,择优向学院推荐“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候选人。
五、评选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10 月 12 日至 10 月 15 日);根据“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评选标准,学生自愿向班级进行申报并提交个人事迹等材料。
2.班级推荐:(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3日);辅导员在班级内进行征集意见,通过班级评选向所在系进行推荐。
3.网络投票:(10 月 24日至 10 月 25日),系部组织系级“十佳大学生”先进事迹展示和网络投票。投票方式:学生登录易班系统投票,每人每天限制3票。公示最终统计最后得票数,参照文件办法计分;
4.现场评选:10月30日组织候选人制作 PPT 和 VCR 等多媒体风采现场展示。评选现场地点:图书馆报告厅;系部组织现场评选大会评选出系级“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并根据“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评选标准,按候选人推荐名额现场公布推荐人选至学院学生工作处审查。
数字传媒系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