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试行)
为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养国内一流“双创”应用型人才,树立球王会体育毕业生中创新创业的优秀典型,引导球王会体育学生立志成才, 特制订本办法。
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
全日制在校应届毕业生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党团组织和学院的决议,在广大学生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二)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无拖欠学费等不诚信行为。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各科课程无重修现象;
(四)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和竞赛活动,为学院争得荣誉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五)已与世界 500 强企业、贵州省 100 强企业或泰豪集团签订合同(第三方协议)者优先推荐。
(一)系级评选
各系根据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评选标准组织开展系级“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审查公示和系级评选后,择优向学院推荐“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
1、候选人筛选。学生工作处审查各系推荐人选材料后报院务会审议,经院务会评选出 15 名候选人参与“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评选并公示。
2、网络投票。通过学院官网、校内宣传栏等载体对“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并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网络投票。
3、现场评选。举行现场评选活动,活动分为自我展示和现场答辩环节。现场评委团根据候选人现场表现进行无记名评分。
4、学院评定。根据“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网络投票和现场表现,计算最终得分进行排名后现场公布当选人。
1、“十佳毕业生”。授予前十名同学“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 5000 元奖金。
2、“十佳毕业生提名奖”。授予其余五名同学学院“十佳毕业生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 2000 元奖金。
(一)“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在每年的 4 月份开始评选,6 月份
进行终评并在毕业典礼上表彰。
(二)本办法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起试行。
评选实施细则
为做好球王会体育 2019 年“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各系共推荐 20 人参与初选。经济管理系推荐8人;传媒系、土木系各推荐3人;电气系、信息系、健康系各推荐 2 人。经院务会审议评选,推选出 15 人进入十佳毕业生评选。
(一)系级评选:4 月 8 日至 4 月 30 日
1、个人申报:4 月 15 日前根据“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十佳毕业生’ 评选标准”,学生自主撰写和准备个人事迹等材料,向班级进行申报。
2、班级推荐:4 月 15 日至 4 月 20 日;班级辅导员在班级内进行征集意见,通过班级决议向所在系进行推荐。
3、展示投票:4 月 20 日至 4 月 27 日;各系组织系级“十佳毕业生” 先进事迹展示和投票。同时组织候选人制作 PPT 或 VCR 等多媒体风采展示材料。
4、现场评选:4 月 30 日前;各系组织评选大会,评选出系级“十佳毕业生”(参照附件 2),根据“候选人推荐”要求提交推荐人材料至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学院评选:4 月 30 日至 6 月 6 日
1、学工审核:4 月 30 日至 5 月 14 日;学生工作处对材料进行审核
后报学院院务会审议,经院务会审议评选出 15 名候选人参与“十佳毕业生”评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2、网络投票:5 月 15 日至 5 月 21 日;学院“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先进事迹在学校官网、校内宣传栏等载体上宣传,投票活动在学校官方微信号公众号上进行。
3、现场评选:6 月 6 日;举行“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评选大会, 候选人通过个人演讲和现场答辩。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评选过程中,各小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计分,最终总分以“十分制”折算。
1、统计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数。得票数最高者得分按满分 100 分计
算,得票数最低者得分按 80 分计算,其他候选人得分=80+(100-80)*
(本人得票数/得票数最高者的得票数)。
例:最高票数为 200 票,某学生的票为 125 票,则该生的的票为 80+
(100-80)*(125/200)=92.5 分。
2、展示投票得分是最终得分权重的 10%。
1、评委团设置:评委团共计 27 人,由学院教师代表 13 名(学院
领导、各系领导和部分教师组成)和学生代表 14 名(每个系 2 人)组
成,教师代表得分是最终评分权重的 50%,学生代表评分是最终得分权重的 40%。
2、得分=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学生和教师分开计分)。
总分=网络投票得分*10%/10+学生评委得分*40%/10+教师评委得分
*50%/10。
(一)材料报送。各系负责评选阶段工作,学生工作处需要全程参与系部评选工作,4 月 30 日前各系需提交“十佳毕业生”申报材料至学生工作处进行备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含申请表)和电子材料(含个人事迹 PPT、生活照 3 张)。
(二)答辩准备。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阶段、终评阶段的材料汇总、评选组织及汇报工作;同时,负责征集终评现场抽题 40 个,报
院长确定 20 题作为终评现场抽题。
1、4 月 30 日前,各系负责初选阶段的活动宣传报道,主要宣传该阶段评选情况。
2、5 月 15 日—5 月 21 日,在学院网站对 15 名“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事迹进行展示,在校生和教师进行网络投票。
3、6 月 10 日前,学院党群工作部做好“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 终评活动报道,以及学院“泰豪之星·十佳毕业生”事迹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