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院(系)到学校招生就业部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下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 一套(一式三份)。
二、毕业生登陆就业信息平台填写《就业推荐表》、制作求职简历等个人材料。各院(系)对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名次)、交学校招生就业部加盖公章后将《就业推荐表》返还给毕业生。
三、毕业生收集就业信息。收集需求信息的渠道有:贵州大学就业信息网、明德学院就业信息网;各类求职网站;明德学院校就业信息公告栏;各班QQ群及飞信群;学校开设的就业指导课、就业讲座;阅读就业相关参考书目。
四、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收集的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发电子邮件或寄送推荐表复印件和个人自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人才交流会。对适合自己的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实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时间进行面试。
五、毕业生确定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2、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原件上签署应聘意见后,将《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就业协议书》交接收单位;
3、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无人事自主权的接收单位必须报请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批准,集体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需经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4、省外接收单位除签订《就业协议书》外、还需其省、市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批同意;部队招收的毕业生按部队的用人机制办理。
5、接收单位将《就业协议书》原件三份(省外接收单位附接收地就业主管部门意见),交或寄学校招生就业部。
6、学校招生就业部将接收单位交或寄回的《就业协议书》审核后,将其就业协议列入当年就业方案,并在一定时间内反馈给接收单位和毕业生,留存一份用于上报省教育厅。
六、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作为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为今后办理转正定级认定国家干部身份、连续计算工龄、职称评定等手续提供重要的依据;当地的公安部门也将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户口的落户手续。也是区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与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的证明。毕业生除特殊情况(如录取研究生、专升本、出国、出境上学、贵阳市未落实就业单位及虽已签就业协议,但手续不完善等)外,一般毕业时都应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学生毕业时,由学校招生就业部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盖章后发到各院(系),毕业生到各院(系)领取。学生毕业离校以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由学生本人持学校招生就业部打印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上联为浅蓝色,下联为白色,《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下联送档案管理部门装入本人档案;持上联到派出所办理或更改《户口迁移证》。
4、持有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上联到单位报到。毕业生报到后,持本证及接收单位的有关证明到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报户口,《报到证》上联交工作单位留存。
5、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审批程序
(1)到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如:国有企业、部队、经改制的部分科研事业单位等)就业的毕业生,单位盖章后,可直接持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学校招生就业部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到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如:省直属高等院校、公务员、省、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等)就业的毕业生,除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外,还必须持有上级人事部门的批文或签章,才能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到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和属事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需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后,方可到学校招生就业科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到省外就业的毕业生(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除外),按照以上程序办理。
(5)到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就业的毕业生,除接收单位盖章外,还需当地人事部门的接收函或批文,方可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七、缓派、回地区待派及需改派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两年内办理参加工作或改派手续,超过两年一般不再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分为上下两联:上联为浅蓝色,下联为白色;上联用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到公安机关签转户口和到就业地区落户;下联装入学生个人的档案,作为学生参加工作的凭证。人才交流中心凭下联给非国有企业参加工作并托管档案的学生办理以下手续:
1、将毕业生的学生档案转成干部档案;
2、计算工龄;
3、职称评定。工作一年评定初级职称、四年评定中级职称;
4、办理工作调动;
5、办理养老保险、政审等事宜;
6、管理户口,学生可将户口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上;
7、接管党组织关院(系)。
《报到证》是区别统招生和非统招生(自考生、成教生等)的凭证,只有计划内的统招生在毕业工作时方可办理《报到证》,非统招生找到工作是办理不了《报到证》的。因此,同学在毕业时,找到单位请及时到学校招生就业科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未找到单位的,按照国家规定:回地区待派或需改派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两年内回学校办理派遣或改派手续,超过两年不再办理。
特别提示:属贵阳市生源(不含三县一市)的毕业生,在毕业时未就业的按文件规定不开具《报到证》,学生档案内就没有《报到证》。所以,请毕业时未找到工作的贵阳市生源的毕业生和毕业时未办理报到证的其他地区生源的毕业生,两年内务必回学校办理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