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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最新版)
来源:  作者:  编辑:学生工作处  日期:2018-07-26  点击率:3604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为认真做好球王会体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国教财20078号文件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主任、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参加的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的资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资助工作。

(二)各院(系)成立以党总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辅导员及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本院(系)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为组长、班干、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内公示。

二、认定工作对象

球王会体育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三、经济困难学生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

按照学生生源地户口(城市和农村及城镇)区别,根据当年教育厅和相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

    (二)家庭经济困难具体分为三档,档次划分如下:

1档:特殊困难。具备(一)款条件,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能出具相关证明(民政或医疗部门的证明)的学生:

1、孤残(失去双亲或双亲有严重残疾)学生;

2、革命烈士子女或社会优抚家庭学生;

3、由社会公益捐资读中学升入高校的学生;

4、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而失去劳动能力的学生;

5、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

2档:困难。

3档:一般困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四、认定程序和要求

(一)学生工作部负责部署每个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仍需提供《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工作部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三)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对照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和划分档次,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报各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特殊困难情况的学生。

(四)各院(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五)各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各院(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工作部提请复议。学生工作部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六)学生工作部负责汇总各院(系)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材料,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上级部门,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七)学生工作部和各院(系)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事关球王会体育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和各项资助方案的实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求学、健康成长。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五、本实施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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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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