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赔偿的规则
1、借阅
① 报刊
本馆期刊、报刊实行开架阅览但不外借,仅供本校师生馆内阅览使用如需复印须办理暂借手续。
② 图书
外借数量、期限和续借次数:
读者类型 |
外借册数(册) |
外借时(天) |
续借次(次) |
本校教职工 |
20 |
90 |
1 |
本(专)科生 |
10 |
30 |
1 |
2、赔书
① 赔偿图书须是正版图书;
② 赔偿图书须是ISBN号、书名、作者、出版社、页数五条信息一致;
3、赔款
① 单册图书:图书出版时间为近3年内按图书原价3倍赔付,5年内,5倍赔付,5年以上按10倍赔付;
② 成套图书:图书出版时间为近5年内,5倍赔付,5年以上按10倍赔付,遗失的图书按全套书的总定价赔偿,原图书各卷/册留存图书馆,赔偿人不得索取。
③ 学生借书期限为1个月,老师借书期限为3个月,若超期未还书系统将暂停其借书权限,并按每天每册0.3元收取超期滞纳金。
4、污损处理
纸质图书污损是指圈划、批注、涂改、污损、撕刻等行为造成的污损;
① 损毁程度较轻,经修复后尚不影响内容完整并可继续借阅,收取损坏图书费2.00元/页,收取总金额不超过图书书价;
② 损毁程度较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和阅读,按遗失图书赔偿处理;
5、偷窃处理办法
① 写书面检查书并通报批评;
② 偷窃者移送交校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