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通【2019】49号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
门诊医疗报销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做好球王会体育2019-2020学年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根据《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19年12月开展球王会体育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及2015级五年制专业,并在球王会体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
校医院及校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费用。
每生每学期累计报销门诊医疗费不超过300元,超支部分由学生本人自行负担,具体标准参照《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在校区医院或校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分班级填报好学生门诊费用报销登记汇总表并附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发票的时间是2019年5月1日之后的)以系为单位交至学生工作处,经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核算审核无误后,由财务拨款至系部。
请各系于2019年12月16日9:00以前上交材料。
1、学生在校期间个人的体检费一律自理;
2、凡报销单据、病历、处方有弄虚作假或涂改者,以及不符合病情用药者,除不予报销外,并根据情节轻重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凡在个体诊所就诊及药店购药者,一律不予报销;
4、凡属气功、推拿、按摩、美容、镶牙、洗牙、各种矫形手术或因打架、斗殴、酗酒、无证驾驶引发交通肇事等造成的伤残所发生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不符合城乡居民医疗基本保险有关规定的不予报销;
6、就诊医院必须是各校区医院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7、所提供医疗费用票据须为2019年5月1日以后。
谢尧 杨笳艺
联系电话:0851-88925856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