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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试行)
来源:  作者:  编辑:计信系  日期:2018-10-10  点击率:6079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评选

办法(试行)

 

为加强球王会体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院优良学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成为具有较强的知识获取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围绕“学习好、能力强、愿奉献、有贡献”的评选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项目

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生(非新入校生)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有道德: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合作,认同学院文化,能践行“明理厚德、笃学诚行”的校训并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认可。

2、有文化: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无补考和重修现象; 上一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班级前 10%或年级前 20%。

3、有担当: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能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或积极主动代表班级、系部及学院参加各类竞赛者。

4、有纪律: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等各项规定;知行统一,恪守规范,无拖欠学费等不诚信行为。

二)优先条件

1、学习好: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等级奖学金者。

2、能力强:参加学术、专业、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省级或全国奖励;或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3、愿奉献:长期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志愿服务,得到志愿服务组织

单位和受服务单位广泛好评,并取得良好社会影响。

4、有贡献:代表班级或学院参加活动并取得省(市)级或国家级奖励。

四、评选程序

(一)系级评选

各系根据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评选标准组织开展系级“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审查公示和系级评选后,择优向学院推荐“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候选人。

(二)学院评选

1、候选人筛选。学生工作部审查各系推荐人选材料后报院务会审议,经院务会评选出 15 名候选人参与“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评选并公示。

2、网络投票。通过学院官网、校内宣传栏等载体对“泰豪之星·十


佳大学生”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并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网络投票。

3、现场评选。举行现场评选活动,活动分为自我展示和现场答辩环节。现场评委团根据候选人现场表现进行无记名评分。

4、学院评定。根据“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网络投票和现场表现,计算最终得分进行排名后现场公布当选人。

五、奖励办法

1“十佳大学生”授予前十名同学“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 8000 元奖金。

2“十佳大学生提名奖”。授予其余五名同学学院“十佳大学生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 3000 元奖金。

六、附则

(一“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在每年的 10 月开始评选,12 月份进行终评并在现场予以表彰。

(二)曾获得过“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的学生不再重复参评。

(三)本办法于 2018 年 4 月 11日起试行。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2018 “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

评选实施细则

为做好球王会体育 2018 “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根据《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候选人推荐

各系共推荐 20 人参与初选经济管理系推荐6人、土木系传媒系各推荐 4 人;电气系、信息系、健康管理系各推荐 2 人。经院务会审议评选,推选出 15 人进入十佳大学生评选。

 

二、评选时间安排

一)系级评选:10  8 日至 11  5 

1、个人申报:10  8 日至 10  15 日;根据“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十佳大学生’评选标准”,学生自主撰写和准备个人事迹等材料,向班级进行申报。

2、班级推荐:10  15 日至 10  20 日;班级辅导员在班级内进行征集意见,通过班级决议向所在系进行推荐。

3、展示投票:10  20 日至 10  27 日;各系组织系级“十佳大学”先进事迹展示和投票。同时组织候选人制作 PPT  VCR 等多媒体风采展示材料。

4、现场评选:10  27 日至 11  5 日;各系组织现场评选大会评选出系级“十佳大学生”并根据“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评选标准,


按候选人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候选人至学院学生工作部审查。

二)学院评选:11  6 日至 12  6 

1、学工审核:11  6 日至 21 日;学生工作部对材料进行审核后报

学院院务会审议,经院务会审议评选出 15 名候选人参与“十佳大学生” 评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2、网络投票:11  21 日至 12  1 日;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先进事迹在学校官网、校园内宣传栏等载体上宣传,投票活动在学校官方微信号公众号上进行。

3、现场评选:12  6 日;举行“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终评大会,候选人现场按抽签顺序进行。

三、计分办法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过程中,各环节均采用“十分制”进行计分。

(一)网络投票

1、统计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数。得票数最高者得分按满分 10 分计算,

得票数最低者得分按 8 分计算,其他候选人得分=8+(10-8)*(本人得票数/得票数最高者的得票数

例:最高票数为 200 票,某学生的票为 125 票,则该生的的票为 8+

10-8)*(125/200)=9.25 分。

2、网络投票得分是最终得分权重的 10%。

(二)现场评选

1、评委团设置:评委团共计 27 人,由学院教师代表 13 名(学院


领导、各系领导和部分教师组成)和学生代表 14 每个系 2 成,教师代表得分是最终评分权重的 50%,学生代表评分是最终得分权重的 40%。

2、评选大会上,评委可根据候选人先进事迹、自我展示、回答问题、行为举止、时间把握等方面表现自行确定具体评分标准。起评分 8

分,满分 10 分。每位候选人展示结束后,评委立即给出评分交工作人员统计。

3、得分=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学生和教师分开计分

(三)最终得分

总分=网络投票得分*10%+学生评委得分*40%+教师评委得分*50%

 

四、组织工作

材料报送。各系负责评选阶段工作,学生工作部需要全程参与系部评选工作,11  5 日前各系需提交 “十佳大学生”申报材料至学生工作部进行备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含申请表和电子材料个人事迹 PPT、生活照 3 

答辩准备。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阶段、终评阶段的材料汇总、评选组织及汇报工作;同时,负责征集终评现场抽题 40 个,报

院长确定 20 题作为终评现场抽题。

 

五、宣传工作

1、11  6 日前,各系负责初选阶段的活动宣传报道,主要宣传该阶段评选情况。


2、11  17 12  1 ,在学院网站对 15 “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事迹进行展示,在校生和教师进行网络投票。

312  30 日前,学院党群工作部做好“十佳大学生”终评活动报道,以及学院“十佳大学生”事迹宣传。

 

附件1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
附件2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十佳大学生终评统计表.doc
附件3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十佳大学生初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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