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合理利用多媒体设备,降低使用成本,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和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管理主体
(一)多媒体教室内仪器设备的安装、维护、技术支持等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二)多媒体教室内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
第二条 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程序
(一)各部门开展活动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或投影机的,需填写《临时使用教室申请表》,经部门中层领导审批并签字同意,报教学科研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学生组织(社团)开展活动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或投影机,系级的由系领导审批,校级的由院团委领导审批,并在《申请表》中填写此次活动的负责人姓名、部门、班级、联系电话。
(二)申请表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先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多媒体教室的教学任务、设备状况,决定是否同意申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批准后,再到教学科研部办理教室安排手续。
(三)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活动,原则上每个学生组织(社团)每学期可以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次数为2次。多媒体教室不对班级组织的活动开放。学生组织(社团)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或投影机,须提交相关的PPT、音像资料一并审批。只有简单内容的PPT(如替代横幅、活动议程、节目单等)不批准使用投影机。
(四)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申请经批准后,申请表交教学科研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一份。经审批后,活动时间、地点不准擅自改动,如有变更须经教学科研部重新安排教室,并提前通知教室管理员。
(五)多媒体教室开放时间:8:15-18:00,晚上仅在有使用需要时开放。
第三条 使用者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多媒体设备,不准擅自移动控制台、设备和接线。
(二)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投影仪、扩音机和计算机,切断电源,锁好控制台,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
(三)使用期间,使用者应对设备的安全负责。
(四)如遇设备故障或其他问题,不准更改硬件的连接或设置,请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不能擅自处理。
(五)不得擅自安装与卸载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或应用软件,因教学需安装软件,须提前与管理人员联系。
第四条 日常维护和管理
(一)多媒体教室的仪器设备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保养、维护和故障处理。
(二) 管理员上课前提前15分钟打开房间,确认设备完好;每天对设备及使用记录进行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报修,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 多媒体教室教师守则
(一)凡利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使用本教室教学设备之前,必须经教学科研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科研部统一安排的课表时间上课,不得擅自调整时间或教室。
(三)任课教师要爱护多媒体设备。因责任心不强、不按操作规程造成设备、物品损坏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任课教师上课完毕要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登记表》,漏填或不填均按不到堂上课处理,并报有关部门。
(五)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更改、拔插主控设备、网络线路,不得随意外借、拿走设备及附件,并监督学生不得拿走室内任何设备及附件。
(六)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删除或更改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设置密码。
(七)上课结束后,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关闭设备电源,切不可直接切断电源。
第六条 多媒体教室学生守则
(一)服从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讲文明、讲礼貌。
(二)遵守纪律,认真听讲,共同维护课堂秩序。
(三)爱护设施设备,爱护公物。不得拆卸、拿走室内任何设备、公物。若损坏设备、公物者,要追究责任,并视其情节予以赔偿。
(四)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乱扔杂物,不乱涂乱画。
(五)不得随意到主控制台上操作、揿按各种开关和遥控器。如有损坏设备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教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携带食物进入。
第七条 本规定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