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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任课教师管理职责
来源: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作者:  编辑:崔云飞  日期:2016-12-05  点击率:4180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多媒体教室任课教师管理职责

第一条 使用多媒体教室须提前一周提出计划,由管理人员统一安排;

第二条 按程序操作,爱护设备,各相关设备的开与关,不宜过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尤其是投影机关后,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才能切断总电源;

第三条 对未经杀毒的存储设备,一律不准连接到多媒体教室中的电脑上使用;

第四条 保护好计算机的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和其他教师的课件;

第五条 下课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日志》中的上课情况记录,与管理人员做好课前课后的设备清点工作,对丢失的设备(配件等)要负责追回或赔偿。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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