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的招生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二、根据国家的招生、就业方针、政策的规定以及学校的有关实施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工作方案、安排,实现招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执行、管理招生计划,完成录取任务;
三、协调招生就业科与学院其他部门、各系的相关工作;
四、协同有关部门,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对学生做好就业政策、择业观念、择业技巧等方面的教育与指导;
五、积极做好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市场调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学科建设、课程设置建设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